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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动态

关于2026年第二批第二次保障房配套商业招租竞价公告

来源:厦门安居置业有限公司  [202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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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2026年第二批保障房配套商业招租

项目编号

350201N2026J028-1

交易方式

竞价

是否经过评估

评估备案(核准)机构

厦门市财政局

交易实施主体

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厦门市旧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

陈先生18965157208、0592-2289633;林女士0592-2286879

资格条件

1、竞价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依法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竞得人需充分知晓并接受:竞得人为境内法人组织的,在成功竞得标的后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其法定代表人需另行签订《担保函》(个人)作为合同附件,为《房屋租赁合同》项下竞得人所负全部责任与应尽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具体担保内容以房屋租赁合同附件《担保函》为准)。竞得人成功竞得标的后其法定代表人拒绝签订上述担保函的,招租人有权单方面没收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并重新对标的物进行招租,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亦不得提出异议。

2、未被列入社会信用系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主要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海关失信认证企业名单以及安全生产、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领域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通过“信用中国(福建厦门)”(https://credit.xm.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公开渠道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等。

3、租赁业态:商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业;完全符合消防、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不会产生噪音扰民的行业;不会使用明火(原设计已保有且招标人同意的除外)或会产生油烟扰民的餐饮行业;不得从事废品回收行业、活禽贮存及宰杀相关业务)。

报名时间

2026年8月27日9:00-2026年9月9日17:00

报名及竞价网址

http://120.41.41.16:9101/#/login (厦门市资产资源交易系统)

竞价(拍卖)时间

2026年9月11日9:30

保证金账户名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403795010400003330000009830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政务中心支行

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

2026年9月9日17:00(以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

看样时间

2026年9月3日-4日(即日起预约看样)

看样联系人及电话

陈先生18965157208、0592-2289633;林女士0592-2286879

现场咨询时间

无 

现场咨询地址

异议受理单位及

联系方式

厦门市旧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电话:18965157208)

投诉受理单位及

联系方式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电话:968383)

其他披露事项

一、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所有附件材料,包括不限于:

1、《竞价协议书》;2、《竞价清单》;3、《房屋租赁合同》样稿;4、《商户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等。

二、竞价申请:

本次项目采用线上报名,报名人需登录可信身份认证管理平台(http://ra.jdsafe.com/web/#/index)办理证书,并在报名时间有效期内登录厦门市资产资源交易系统(http://120.41.41.16:9101/)上传所有签章报名材料及电子签章确认《竞价协议书》(具体详见本信息公告附件《竞价协议书》第四条中关于“竞价申请”条款》)。根据拍卖代理机构要求,所有竞价人的竞价资料须经拍卖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价资格。

三、其他

1、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全资子公司厦门安居置业有限公司,以厦门安居置业有限公司名义与竞得人签订该批次房屋租赁合同,并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承担合同约定的责任。

2、标的物《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办理,竞价人报名参加竞价即表明已知悉该情况,如拟经营需要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才能经营的项目,请不要参加本次竞拍。竞价人成为最终竞得人后不得因此向交易实施主体提出任何诉求,且竞价人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在竞价结束后到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并完成交房手续前,竞得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提前进入中标店面并开展包括但不限于堆放物品或材料、提前开展任何形式装修(含铺砖、刷白、砌墙、管线改造铺设等)等任何使用店面的行为。如有发现,拍卖代理机构将视为严重违反《竞价公告》及《竞价协议书》相关约定,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最终竞得人资格、不予返还竞价保证金等措施。

4、竞价清单中店面备注内容为温馨提醒,竞价人须自行对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现状(注:此处现状特指租赁房屋交接时的现状,目前非空置房屋交接时的现状为原竞得人搬离并拆除其自行增设的设备设施后的状态)、周边环境、物业管理情况等进行现场察看及充分了解。标的内原有装修装饰布置和附属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配电房等,如有)等属原承租户遗留,不属于出租方资产。竞得人因生产经营需要继续使用上述原有装修装饰布置和附属设施设备,请自行完善相关手续,向属地物业联系报备并承担相关费用及维修维护责任,出租方概不负责。竞价人已经通过查阅文件、现场查看标的知悉上述瑕疵、缺陷和风险,标的出现该等瑕疵、缺陷或风险的,交易实施主体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价人成为最终竞得人后不得因此要求解除本合同,且无权要求交易实施主体及代理机构对此采取任何补救措施、支付任何费用或补偿款项或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侵权责任),也无权要求减少、降低成交价款或拒绝支付成交价款。

5、竞得人在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装修/改造/设备安装方案应事先以书面方式征得交易实施主体及物业管理处书面同意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如消防、环保、卫生等)申请取得相关批文批件后方可施工。但交易实施主体的同意并不免除竞得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应事先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许可。竞得人保证其装修/改造的合法合规性,按有关规定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租赁房屋经营及装修/改造需要的审批手续,交易实施主体不承担任何有关竞得人未能通过相关审批及验收的责任。竞得人在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时,涉及对租赁房屋原结构或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或改造原房屋隔墙/楼梯/楼板/卫生间等)的改造或破坏,交易实施主体将视竞得人装修/改造情况酌情收取装修恢复保证金。对同标的内租赁房屋原结构或设备设施改造或破坏的,同等视装修改造情况收取装修恢复保证金。收取标准详见《竞价协议书》中约定;

6、竞得人在报名前应自行对意向标的是否符合其业态规划,进行充分了解和考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该意向标的开办竞得人规划的业态能否通过相关部门的批准、能否取得相关证照等。经营过程中需严格遵守《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业,完全符合消防、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不会产生噪音扰民的行业;不会产生油烟扰民的餐饮行业,不得使用明火,不得从事废品回收行业。如经营过程中产生噪音扰民等行为,导致周边居民信访,且拒不整改的,将与其解除租赁合同。

7、租赁期间,不排除存在相关方于店面周边公共区域增设公共设施的可能性,包括但不限于在店面周边公共区域设置电动自行车停车棚、摆放健身器械等。如项目存在店面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隔油池、电梯等),竞得人因生产经营需要使用上述设施设备的,请自行与属地物业联系报备并承担相关费用。商用停车位由属地物业管理公司统一规划,有偿使用。如项目中店面电费由物业代收代缴的,因用电线路会产生电损,故需承担一定电损费用,具体费用由属地物业按用电量分摊收取。(具体咨询属地物业)。

8、竞得人如需装设店招及广告牌,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实施主体管理、属地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安装尺寸,且不得侵犯或影响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竞得人提报的店招安装方案需应经交易实施主体、属地物业书面同意且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许可后方可执行。竞得人违反上述要求的,交易实施主体有权要求竞得人限期整改,竞得人逾期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交易实施主体有权采取暂停水电供应、单方解除合同等措施。

9、竞价成交后,最终竞得人需按相应标的成交总额,依据《竞价协议书》第八条“成交价款、竞价佣金”约定标准向拍卖代理机构支付竞价佣金。

10、本批次合同拟生效时间2026年10月1日。

四、租赁期限:所有标的租赁期限均为五年;7个特定标的免租期详见竞价清单备注栏;非特定标的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内的免租期1个月,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免租期2个月。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备注

以上资料及数据除《竞价协议书》外,均由业主提供,代理机构仅对其摘要披露,竞价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

 

 

竞  价  清  单

【2026年第批保障房配套商业招租】

标的序号

所在社区

待租标的

建筑面积(平方米)

租金底价(元/月)

保证金(元)

加价幅度(元)

租赁业态

备注

1

滨水小区

滨水二里53号

100.71

1913

11478

40

商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业;完全符合消防、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不会产生噪音扰民的行业;不会使用明火(原设计已保有且招标人同意的除外)或会产生油烟扰民的餐饮行业;不得从事废品回收行业、活禽贮存及宰杀相关业务)

 

2

滨水二里54号

100.58

1911

11466

40

 

3

围里公寓

县后东一里17号204、县后东一里17号205

343.73

5477

32862

110

本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商铺后门原则上不予开启。如因特殊情况确有使用需求,须事先与属地物业及厦门住房租赁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协商,根据协商结果确定是否可临时开启及具体管理方案。特定标的,免租期1个月。

4

县后东一里17号106、县后东一里17号206

235.21

5620

33720

110

5

县后东一里18号101、县后东一里18号201

241.19

5762

34572

115

6

县后东一里18号102、县后东一里18号202

183.41

4343

26058

85

7

县后东一里19号101、县后东一里19号201

172.7

3780

22680

75

特定标的,免租期1个月。

8

县后东一里19号102、县后东一里19号202

177.92

3858

23148

75

特定标的,免租期1个月。

9

县后东一里19号103、县后东一里19号203

175.02

3814

22884

75

特定标的,免租期1个月。

10

古楼公寓

古楼南里35号

160.99

6883

41298

140

 

11

前埔不夜城

古兴里7-2-107、古兴里7-2-108

350.52

11655

69930

235

 

12

古兴里7号、文兴东路20-50号地下室KF1

132.25

1005

6030

20

 

13

古兴里7号、文兴东路20-50号地下室KF2

161.47

1227

7362

25

 

14

古兴里7号、文兴东路20-50号地下室KF3

93.94

714

4284

15

 

15

古兴里7号、文兴东路20-50号地下室KF4

163.12

1240

7440

25

 

16

古兴里7号、文兴东路20-50号地下室KF7

102.4

778

4668

15

 

17

古兴里7号、文兴东路20-50号地下室KF10

56.74

431

2586

10

 

18

古兴里7号、文兴东路20-50号地下室KF11

43.25

329

1974

5

 

19

古兴里7号、文兴东路20-50号地下室KF12

57.18

434

2604

10

 

20

古兴里7号、文兴东路20-50号地下室KF13

57.98

441

2646

10

 

21

古兴里7号、文兴东路20-50号地下室KF14

64.8

492

2952

10

 

22

古兴里7号、文兴东路20-50号地下室KF15

65.74

500

3000

10

 

23

古兴里7号、文兴东路20-50号地下室KF16

58.73

447

2682

10

 

24

新景花园

吕岭路1842号

32.45

1850

11100

35

 

25

东园居住区

东园溪西里3号103

45.04

899

5394

20

 

26

东园溪西里3号104

44.15

881

5286

20

 

27

东园溪西里5号114

73.37

1255

7530

25

 

28

东园溪西里5号116

94.8

1621

9726

30

 

29

东园溪西里5号117

99.49

1701

10206

35

 

30

东园溪西里4号101

40.29

766

4596

15

 

31

东园溪西里4号102

42.89

815

4890

15

 

32

东园溪西里4号105

52.09

1039

6234

20

 

33

东园溪西里4号106

77.57

1548

9288

30

 

34

东园溪西里4号107

54.61

1090

6540

20

 

35

东园溪西里4号108

44.02

878

5268

20

 

36

珩边居住区B12

珩边四里2-102号

43.39

1567

9402

30

 

37

珩边四里2-103号

45.87

1656

9936

35

 

38

珩边四里6-101号

69.35

2570

15420

50

 

39

珩边四里6-102号

76.42

2759

16554

55

 

40

珩边四里6-103号

52.03

1878

11268

40

 

41

珩边四里6-104号

51.53

2349

14094

45

 

42

珩边四里7-101号

69.9

2856

17136

55

 

43

珩边四里7-102号

52.03

2372

14232

45

 

44

珩边四里7-103号

52.03

2372

14232

45

 

45

珩边四里7-104号

104.07

3757

22542

75

 

46

马銮湾地铁社区二期

孚莲二里326号108

32.65

1551

9306

30

 

47

孚莲二里325号105

37.2

1590

9540

30

 

48

金秋花园

金昌里117号

45.6

1516

9096

30

 

49

金昌里118号

41.91

1394

8364

30

 

50

金昌里136号

1648.1

31314

187884

625

 

标的物现状与风险告知
1.自行查证义务:各意向竞价人须在公告指定的看样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前往标的物现场进行实地查勘。竞价人应基于自身商业判断,对标的物的位置、面积、结构、配套设施、现有装修、已知的物理状况及周边环境等一切现状进行独立、全面、审慎的核查。
2.信息知悉确认:委托人已通过本公告、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场展示等渠道,披露其所知的标的物相关信息。竞价人参与本次竞价,即视为其已确认:在出价前已充分行使上述查勘权利,并对标的物的现状、使用条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已知或应知的缺陷)具有充分了解。
3.风险承担原则:基于前述核查,竞价人应自行评估并承担与标的物现状相关的商业风险与使用风险。中标后,除法律另有明确规定或委托人存在故意隐瞒的情形外,因标的物现状(包括其已知或未知的瑕疵)导致的维修、改造、使用限制或因此产生的任何费用、损失,原则上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4.责任限制:在竞价人已履行其审慎核查义务的前提下,委托人就标的物符合特定用途或不存在瑕疵不作任何保证。中标人不得仅以标的物存在可通过现场查勘发现的瑕疵为由,主张解除合同、减少租金、拒绝支付款项或要求索赔。

备注:

1、租赁期限:所有标的租赁期限均为五年;

2、免租期:7个特定标的详见以上表格备注;非特定标的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内的免租期1个月,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免租期2个月;

3、租金收取方式自第二个计租年度起,租金在实际中标价的基础上逐年递增5%;

4、物业费:物业费与公维金请自行到各属地社区咨询,且以属地物业实际缴收为准。

5、如项目存在店面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隔油池、电梯等),承租人因生产经营需要使用上述设施设备的,请自行与属地物业联系报备并承担相关费用。

6、友情提示:承租人应按竞价公告规定时间预约、参加看样,对租赁物周边环境是否允许停放车辆、从事洗车美容等汽修业态或存放生产物资、物料的,需自行考量并向物业服务企业和有关管理部门提前咨询了解,否则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商用停车位由属地物业管理公司统一规划,有偿使用。

7、在竞价结束后到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并完成交房手续前,中标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提前进入中标店面并开展包括但不限于堆放物品或材料、提前开展任何形式装修(含铺砖、刷白、砌墙、管线改造铺设等)等任何使用店面的行为。如有发现,拍卖人将视为严重违反《竞价公告》及《竞价协议书》相关约定,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最终中标人资格、不予返还竞价保证金等措施。

8、竞价人须自行对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现状、周边环境、物业管理情况等进行现场察看及充分了解。竞价人已经通过查阅文件、现场查看标的知悉上述瑕疵、缺陷和风险,标的出现该等瑕疵、缺陷或风险的,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价人成为最终中标人后不得因此要求解除本合同,且无权要求委托人对此采取任何补救措施、支付任何费用或补偿款项或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侵权责任),也无权要求减少、降低成交价款或拒绝支付成交价款。

9、竞价人拟对租赁房屋有装修(改造)意向,应在竞价前自行与属地城管部门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在取得城管同意后方可经营/施工,若未事先与属地城管部门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导致造成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执法单位罚款、要求恢复原状等费用)由承租户自行承担,拍卖人及委托人概不负责。

 

 

  • 1.竞价清单

  • 2.竞价协议书

  • 3.房屋租赁合同(商业类2026年版)

  • 4.商户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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