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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动态

安居商业2026年第十八批公开招租结果公示

来源:厦门安居置业有限公司  [2026-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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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序号

所在社区

标的名称

面积
(平方米)

中标价
(元/月)

中标人

是否原承租户

免租期(月)

租赁年限

租赁业态

1

新阳居住区二期

孚莲一里574号

55.91

3857

邱维红

1

5

商业

2

新阳居住区二期

孚莲一里465号

1163.26

38010

黄秋景

5

商业

3

新阳居住区二期

孚莲一里576号

55.91

3860

邱建江

1

5

商业

4

新店地铁社区二期

东界东里6号101

33.13

1350

连年春(厦门)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1

5

商业

5

东方新城二期A地块

祥吴五路37号、祥吴五路39号、祥吴五路41号

165.07

8254

厦门佰味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

5

商业

6

祥平地铁社区一期

祥和一里12号103单元

158.7

2800

艾金香

1

5

商业

标的 5、标的 6 自第三个计租年度起,租金在实际中标价的基础上逐年递增 5%,标的 2 每两年租

金在实际中标价基础上递增 5%,其余标的自第二个计租年度起,租金在实际中标价的基础上逐年递增 5%。

免租期(如有)在下一自然年度的租金中进行减扣,将通过在装修培育期中进行租金扣减并分摊方式予以实现。例如1个月免租期,将在三个月装修培育期中分摊实收两个月租金,以此类推,具体以招标人后续拟定的租金明细表为准。装修培育期内,物业管理服务费、水费、电费及其它费用正常计收。若因承租人原因致使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按如下标准补足装修培育期间租金差额,计算公式为:(剩余合同未履行期间/合同总期间)×(装修培育期结束后第一期的月租金-装修培育期月租金)×装修培育期(月)。承租人须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相应的租金差额支付给招标人。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以上成交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司反映。

公 示 期:2026年06月05日至2026年06月11日

投诉电话:968383

联系地址:湖里区仙岳路2999号厦门安居集团办公楼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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