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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动态

安居商业2026年第十批公开招租结果公示

来源:厦门安居置业有限公司  [202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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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序号

所在社区

标的名称

面积
(平方米)

中标价
(元/月)

中标人

是否原承租户

免租期(月)

租赁年限

租赁业态

1

滨水小区

滨水一里33号

130.56

6398

王真糖

2

5年

商业

2

滨水小区

滨水一里81号、滨水一里82号201

376.01

15230

王晨豪

3

5年

商业

3

园博公寓

滨水北里47号101

61.95

4399

潘秋烨

1

5年

商业

4

东方新城一期

祥福三里20号120

41.43

/

/

5年

商业

5

东方新城一期

祥福三里37号106、祥福三里41号101、祥福三里41号102

105.08

4600

彭松军

5年

商业

6

东方新城一期

祥福三里45号202

59.42

1376

沈荣锦

1

5年

商业

7

新阳居住区一期

孚莲一里355号

41.29

2650

邵进忠

1

5年

商业

8

新阳居住区二期

孚莲一里418号

117.06

5950

吴玲

2

5年

商业

9

湖边公寓

龙湫四里8-109

44.42

3110

杨鹏

1

5年

商业

10

雍厝公寓

双埕西路103号106

44.52

1543

陈进西

1

5年

商业

11

官浔公寓

官田洋四里1-102

63.3

2900

林锦兴

1

5年

综合服务

自第二个计租年度起,租金在实际中标价的基础上逐年递增5%。

免租期(如有)在下一自然年度的租金中进行减扣,将通过在装修培育期中进行租金扣减并分摊方式予以实现。例如1个月免租期,将在三个月装修培育期中分摊实收两个月租金,以此类推,具体以招标人后续拟定的租金明细表为准。装修培育期内,物业管理服务费、水费、电费及其它费用正常计收。若因承租人原因致使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按如下标准补足装修培育期间租金差额,计算公式为:(剩余合同未履行期间/合同总期间)×(装修培育期结束后第一期的月租金-装修培育期月租金)×装修培育期(月)。承租人须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相应的租金差额支付给招标人。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以上成交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司反映。

公 示 期: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20日

投诉电话:968383

联系地址:湖里区仙岳路2999号厦门安居集团办公楼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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