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关于我们 服务 联系我们

欢迎来到厦门安居集团! 咨询电话968383

公司动态

安居商业2025年第三十二批公开招租结果公示

来源:厦门安居置业有限公司  [2025-09-02]
0

标的序号

所在社区

标的名称

面积
(平方米)

中标价
(元/月)

中标人

是否原承租户

免租期(月)

租赁年限

租赁业态

1

祥平地铁社区一期

祥和一里10号104单元

219.46

3073

林小龙

5年

商业

2

滨水小区

滨水一里40号

124.67

/

/

/

2

5年

商业

3

新阳居住区二期

孚莲一里462号

37.65

2000

叶秀平

1

5年

商业

4

新阳居住区二期

孚莲一里412号

45.47

2250

刘亮

1

5年

商业

5

新阳居住区二期

孚莲一里652号

47.05

2600

洪艺贞

5年

商业

6

新阳居住区二期

孚莲一里388号

113.17

6900

胡伟明

5年

商业

7

新阳居住区二期

孚莲一里688号

58.53

3950

陈群英

5年

商业

8

新阳居住区二期

孚莲一里457号

26.26

1400

苏杰

1

5年

商业

9

马銮湾地铁社区一期

孚莲二里221号101

37.04

2450

孙玉娥

1

5年

商业

10

高林居住区

高林一里6号101

88.85

11994

拜小峰

1

5年

商业

自第二个计租年度起,租金在实际中标价的基础上逐年递增5%

免租期(如有)在下一自然年度的租金中进行减扣,将通过在装修培育期中进行租金扣减并分摊方式予以实现。例如1个月免租期,将在三个月装修培育期中分摊实收两个月租金,以此类推,具体以招标人后续拟定的租金明细表为准。装修培育期内,物业管理服务费、水费、电费及其它费用正常计收。若因承租人原因致使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按如下标准补足装修培育期间租金差额,计算公式为:(剩余合同未履行期间/合同总期间)×(装修培育期结束后第一期的月租金-装修培育期月租金)×装修培育期(月)。承租人须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相应的租金差额支付给招标人。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以上成交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司反映。

公 示 期: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8日

投诉电话:968383

联系地址:湖里区仙岳路2999号厦门安居集团办公楼8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