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序号 |
所在社区 |
标的名称 |
面积 |
中标价 |
中标人 |
是否原承租户 |
免租期(月) |
租赁年限 |
租赁业态 |
1 |
洋唐居住区A09地块 |
鼓锣二里31号129 |
50.16 |
5818 |
李健 |
否 |
无 |
5年 |
商业 |
2 |
新店地铁社区一期 |
宋洋一里4号110 |
47.28 |
5219 |
陈明亮 |
否 |
无 |
5年 |
商业 |
3 |
珩琦公寓 |
珩崎二里72号 |
38.98 |
3060 |
蒋杰雄 |
否 |
无 |
5年 |
商业 |
4 |
滨水小区 |
滨水一里43号 |
121.7 |
6085 |
龚文婧 |
否 |
无 |
5年 |
商业 |
5 |
祥平地铁社区二期 |
祥和三里65号107 |
46.42 |
1764 |
刘惠君 |
否 |
无 |
5年 |
商业 |
自第二个计租年度起,租金在实际中标价的基础上逐年递增5%。 免租期(如有)在下一自然年度的租金中进行减扣,将通过在装修培育期中进行租金扣减并分摊方式予以实现。例如1个月免租期,将在三个月装修培育期中分摊实收两个月租金,以此类推,具体以招标人后续拟定的租金明细表为准。装修培育期内,物业管理服务费、水费、电费及其它费用正常计收。若因承租人原因致使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按如下标准补足装修培育期间租金差额,计算公式为:(剩余合同未履行期间/合同总期间)×(装修培育期结束后第一期的月租金-装修培育期月租金)×装修培育期(月)。承租人须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相应的租金差额支付给招标人。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以上成交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司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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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期: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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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9683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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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湖里区仙岳路2999号厦门安居集团办公楼8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