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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动态

安居商业2025年第十五批公开招租结果公示

来源:厦门安居置业有限公司  [202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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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序号

所在社区

标的名称

面积
(平方米)

中标价
(元/月)

中标人

是否原承租户

免租期(月)

租赁年限

租赁业态

1

新店地铁社区二期

东界东里22号103

21.61

2875

陈道鹏

-

5年

商业

2

东方新城一期

祥福三里20号211

42.31

1058

王其达

-

5年

商业

3

东方新城二期A地块

新店路2303号

64.37

1867

陈红艳

-

5年

商业

4

黎安居住区

黎安二里3-103

68.9

2142

李茂龙

-

5年

商业

5

祥平地铁社区一期

祥和一里43号106单元

28.91

1012

黄秀銮

-

5年

商业

6

新阳居住区二期

孚莲一里447号

38.32

1997

蔡惠琴

-

1

5年

商业

7

新阳居住区二期

孚莲一里639号

25.74

1563

黄宝伟

-

1

5年

商业

8

滨水小区

滨水一里44号

148.48

7050

曾宪伟

-

5年

商业

9

华铃花园三期

纺织路84号104单元

90.45

5000

廖平英

-

5年

商业

10

后溪花园

崙上东里72号

104.1

3000

罗美添

-

2

5年

商业

11

坑坪公寓

坑坪路78-104

64.21

1011

魏飞跃

-

1

5年

商业

自第二个计租年度起,租金在实际中标价的基础上逐年递增5%

免租期(如有)在下一自然年度的租金中进行减扣,将通过在装修培育期中进行租金扣减并分摊方式予以实现。例如1个月免租期,将在三个月装修培育期中分摊实收两个月租金,以此类推,具体以招标人后续拟定的租金明细表为准。装修培育期内,物业管理服务费、水费、电费及其它费用正常计收。若因承租人原因致使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按如下标准补足装修培育期间租金差额,计算公式为:(剩余合同未履行期间/合同总期间)×(装修培育期结束后第一期的月租金-装修培育期月租金)×装修培育期(月)。承租人须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相应的租金差额支付给招标人。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以上成交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司反映。 

公 示 期: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2日

投诉电话:968383

联系地址:湖里区仙岳路2999号厦门安居集团办公楼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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