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2025年第一批已完成配租工作,根据《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批次租赁结束后,房源有剩余的,运营企业应当在其网站公示剩余房源信息”,现对剩余房源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15日。
二、异议受理
受理单位:厦门住房租赁发展有限公司
受理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2999号10楼
受理方式:提交书面异议材料
咨询电话:0592-968383
受理时间:公示期内
三、剩余房源情况
项 目 |
房 型 |
批次房源 |
配租房源 |
剩余房源 |
海新阳光公寓 |
单间公寓 |
5套 |
1套 |
4套 |
后溪花园 |
单间公寓 |
7套 |
7套 |
0套 |
坑坪公寓 |
单间公寓 |
55套 |
4套 |
51套 |
二房型 |
8套 |
5套 |
3套 |
|
洋唐居住区B05地块 |
单间公寓 |
120套 |
48套 |
72套 |
二房型 |
31套 |
22套 |
9套 |
|
合 计 |
226套 |
87套 |
139套 |
四、剩余房源配租
(一)申请对象
在厦稳定就业的无住房职工,由职工所在单位作为申请单位。
(二)申请条件
申请职工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厦无住房且未享受政府其他住房优惠政策(含新就业大学生“五年内五折租房”租金补贴);
2、与申请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者其他用工关系的合同,且在申请单位缴交社保,社保归属地为厦门市。
(三)申请时间
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16日
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3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四)申请受理地点
安居集团客户服务中心: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2999号二楼
(五)申请材料
1、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申请职工的身份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六)申请须知
本批次剩余房源的申请指南、配租流程详见附件《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2025年第一批第二阶段申请须知》。